一般说来,教育为一定社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所制约,为一定的社会政治经济制度所决定,为一定社会的文化所影响。但是,教育又常显示出其自身所特有的形式和发展轨迹。这是因为,作为教育活动主体的教育者和受教育者是人,而人的显著特点是具有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等,这些特点决定了人的独立性,从而也决定了教育的独立性。这种相对独立性主要表现在下列几个方面:
一、教育自身的历史继承性
教育和其他社会现象一样,在其历史的发展过程中必然从各个方面吸收和利用以往历史阶段的教育成果和经验。教育的思想、制度、内容和方法等各个方面不仅反映着一定社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政治、经济制度的要求,而且与教育发展的历史沿革有着渊源的关系,都带有自己发展历程中的烙印。这就是教育自身的历史继承性。
二、教育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性
教育受一定社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政治、经济制度所制约、决定,但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和政治经济制度的改变,并非完全同步,具有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性。
三、教育与其他社会意识形式的平行性
教育作为社会意识形态中的一种意识形式,与社会意识形态中的其他意识形式,如政治思想、哲学观念、伦理道德、宗教、文学、艺术等,有着密切的联系,这种联系不是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而是相互影响的平行性关系。
更多教师招聘面试内容,请访问新公教育 QQ群671748890
新公教育为你提供更多考试资讯和招聘公告可关注微信公众号【新公教育(cqxgj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