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态度的实质与结构
1.态度的实质
态度是通过学习而形成的影响个人行为选择的内部准备状态或反应的倾向性。对于该定义,可以从这几个方面来理解:第一,态度是一种内部准备状态,而不是实际反应本身;第二,态度不同于能力,虽然二者都是内部倾向,能力决定个体能否顺利完成任务,态度则决定个体是否愿意完成任务;第三,态度是通过学习形成的,不是天生的。
2.态度的结构
态度的结构包括认知成分、情感成分和行为成分。态度的认知成分是指个体对态度对象所具有的带有评价意义的观念和信念;态度的情感成分是指伴随态度的认知成分而产生的情绪或情感体验,是态度的核心成分;态度的行为成分是指准备对某对象作出某种反应的意向或意图。一般情况下,这三种成分是一致的,但也有不一致的情况,如知行脱节等。
二、品德的实质与结构
1.品德的实质
品德又称道德品质,是个体依据一定的社会道德准则规范自己行动时所表现出来的稳定的心理倾向和特征。它是社会道德准则在个人思想与行动中的体现,是个性中具有道德评价意义的核心部分。品德具有以下特征:第一,以某种道德意识或道德观念为基础;第二,与道德行为密切联系,离开了道德行为就无法表现和判断个人的道德;第三,具有稳定的倾向性和特征。
2.品德的心理结构
品德的心理结构包括四种相辅相成的基本心理成分:道德认知、道德情感、道德意志和道德行为,简称知、情、意、行。
(1)道德认知。道德认知是指对于行为规范及其意义的认识,是人的认知过程在品德上的表现。道德认知是个体品德的基础,是道德情感、道德意志产生的依据,对道德行为具有定向的意义,是行为的调节机制。品德的核心是道德认知。
(2)道德情感。道德情感是人的道德需要是否得到实现及其所引起的一种内心体验,也就是人在心理上所产生的对某种道德义务的爱憎、喜恶等情感体验。道德情感是个体道德行为的内部动力之一,是激发道德动机和进行自我监督的内在力量,是从道德认识到道德行为的中间环节,它左右着行为的决策与发动。当道德观念和道德情感成为经常推动个人产生道德行为的内部动力时,它们就成为道德动机。道德动机是道德行为的直接动因。道德情感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三种:直觉的道德情感、想象的道德情感和伦理的道德情感。
(3)道德意志。道德意志是个体自觉地调节道德行为,克服困难,以实现预定道德目标的心理过程。道德意志实际上是个体通过自己理智的权衡作用去解决道德生活中内心矛盾和支配行为的力量,这种力量表现为能够排除内部障碍和外部困难,坚决执行道德动机所引起的行为决定。
(4)道德行为。道德行为是品德形成的最终环节,是指个体在一定的道德意识支配下表现出来的对他人和社会的有道德意义的活动。它是个体道德认识的外在表现,是实现道德动机的手段。道德行为是衡量道德品质的重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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