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核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职称及职(执)业资格高者确定。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及标准,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未按规定参加体检者视为自
动放弃。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本岗位面
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选考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前述体检人选确定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人力资源管理科牵头,会同相关科室对其个人信息、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与岗位匹配性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
(六)拟聘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渝北就业人才(www.cqybhr.com)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考试成绩、体检结果、拟聘科室等。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填写《渝北区卫生健康系统临时工作人员个人情况表》和《渝北区卫生健康系统临时工作人员实名制管理信息表》送区卫生健康委人事科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推荐与重庆空港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按医院规定执行相关工资待遇。
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科室讨论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用工,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招聘资格。
招聘人员单方面提出解除人事关系,如由本院送去上级单位进修、规培者,按照进修协议、规培协议进行费用赔偿后方可退回派遣公司。
五、纪律与监督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明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单位人事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本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报名材料、体检报告、政审材料等不得退还本人。
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招聘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渝北区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科负责解释。
人力资源管理科联系电话:023—61800346;
监察科联系电话:023—61800122。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医院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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