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微信公众号【新公教育】(cqxgjy) | 备考QQ群:820473978 | 备考课程:三年直通协议
———————————————————————————————————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名,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的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处于规培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9月24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含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所学专业名称。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5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以此类推。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其中: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要求的职称,均须为非基层定向职称。
本公告所指2024年应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医学专业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对待。
本次招聘所指“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未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之一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察合格后2年内的;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4年培训合格的,可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对待。
按照《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目前已取得规培证的,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如有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铜梁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cqstl.gov.cn/)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不接受电话、传真、网上报名和委托报名。
(一)确定报考岗位。
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中要求的“报考条件”,以及《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各个岗位的报考要求和条件,结合本人情况,只能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特别提醒:本次报名,凡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含相近相似的专业),但考生认为所学专业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须由考生提供学校签章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非中文版的应自行翻译为中文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经审核通过后,方能在现场提交报名申请。
(二)承诺诚信报考。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如因不符合条件或不诚信报考被取消考试考核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提交报考申请。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9月24日至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重庆市铜梁区卫生健康委1楼大厅(铜梁区白龙大道372号)。
3.报名审查程序:所有考生均须提供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材料,交由现场工作人员审核。
(四)资格审查。
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符合招聘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详见附件2),参加报名资格审查。招聘岗位对学科专业有“方向”要求,但学历学位证书无法体现的,考生应在资格复审时出具能有效佐证招聘专业“方向”要求的各学期成绩单或毕业院校(院系)相关证明等材料。
考生属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须在报名资格审查时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4);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五)报名缴费。
考生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通过后,须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50元/科/人收取,两科合计100元)缴纳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费,具体缴费流程按现场工作人员提示进行。
(六)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铜梁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考生,退还其考试费。
(七)发放准考证。
报名通过的考生,于2024年11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在重庆市铜梁区卫生健康委(铜梁区白龙大道372号)领取笔试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载明的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按时领取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八)报考情况公布。
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最终缴费人数、岗位名额递减或取消等情况将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铜梁区人民政府网-其他招录栏(https://www.cqstl.gov.cn/zkly/qtzkly/)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上一篇:2024年第四季度重庆市长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2人公告
下一篇:最后一页
课程章节 | 课程内容 | 播放时间 | 课程时长 | 观看入口 |
---|---|---|---|---|
行测刷题 | 判断推理 | 2024/8/17 | 直播+回放 | 点击进入 |
行测刷题 | 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 | 2024/8/18 | 直播+回放 | 点击进入 |
行测刷题 | 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 | 2024/8/19 | 直播+回放 | 点击进入 |
行测刷题 | 资料分析 | 2024/8/21 | 直播+回放 | 点击进入 |
行测刷题 | 资料分析+数量关系 | 2024/8/22 | 直播+回放 | 点击进入 |
行测刷题 | 数量关系 | 2024/8/23 | 直播+回放 | 点击进入 |
申论刷题 | 申论 | 2024/8/25 | 直播+回放 | 点击进入 |
申论刷题 | 申论 | 2024/8/26 | 直播+回放 | 点击进入 |
申论刷题 | 申论 | 2024/8/27 | 直播+回放 | 点击进入 |
申论刷题 | 申论 | 2024/8/28 | 直播+回放 | 点击进入 |
综应刷题 | 科目概览+论证评价 | 2024/8/30 | 直播+回放 | 点击进入 |
综应刷题 | 材料写作 | 2024/8/31 | 直播+回放 | 点击进入 |
综应刷题 | 科技文献阅读 | 2024/9/1 | 直播+回放 | 点击进入 |
综应刷题 | 科技实务+概念分析 | 2024/9/2 | 直播+回放 | 点击进入 |
综应刷题 | 校阅改错+材料分析 | 2024/9/3 | 直播+回放 | 点击进入 |
综应刷题 | 真题解析 | 2024/9/4 | 直播+回放 | 点击进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