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三季度重庆市璧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6人公告
2024-08-06 19:09:16admin文章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两科,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3)执行,各岗位笔试具体科目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笔试时间暂定于2024年9月7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后进入下一环节规则。
(1)笔试有任一科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进入下一环节的人选,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下一环节人选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下一环节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璧山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3.笔试成绩等事项公布
笔试成绩、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等事项将在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网-最新公告-招考信息栏目(http://www.bishan.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详见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网-最新公告-招考信息栏目(http://www.bishan.gov.cn/)公布笔试成绩等事项通知内容,请考生自行查询。
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进入现场资格复审名单的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符合招聘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报名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面试通知书的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
考生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主动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4)。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面试资格。
3.现场资格审查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重庆市璧山区人力社保局研究确定。递补通知将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网-最新公告-招考信息栏目(http://www.bishan.gov.cn/)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未按递补通知要求参加递补人员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后,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三)面试。
面试由重庆市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1.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时间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网-最新公告-招考信息栏目(http://www.bishan.gov.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面试项目。
面试项目为综合面试。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分值为100分,时间不少于10分钟。
3.面试组织实施。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当天,因考生弃考等原因导致有关招聘岗位仅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该招聘岗位的面试正常进行。
凡在招聘任一环节中属放宽开考比例岗位的面试人员,其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50%+综合面试×50%。
考试各项成绩均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将在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网-最新公告-招考信息栏目(http://www.bishan.gov.cn/)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同一单位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考试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对其他应聘人员依次按符合岗位要求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学历、职称、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重庆市璧山区人力社保局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重庆市璧山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疾烀ト范ê螅Φ奔笆蓖ㄖ疾於韵蟊救?。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查”“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要求,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疾旖崧畚缓细竦?,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者考试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重庆市璧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后确定。需递补的,按以下规则确定递补人选:按体检人选确定规则确定递补人选,且递补人员的综合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网-最新公告-招考信息栏目(http://www.bishan.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忌丛诒竟婀娑ㄆ谙弈谌〉帽几谖惶跫蟮谋弦抵な?、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重庆市璧山区人力社保局审批。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人员一经聘用,须在璧山区服务3年(其中,须在招聘单位服务2年以上),方能向区外交流调动;本次乡村医生专项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相应镇街村卫生室工作满6年,方能向区外交流调动;最低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核查,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奖励表彰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招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忌婕捌渌ス嫖ゼ托形模凑铡妒乱档ノ还衅肝ゼ臀ス嫘形砉娑ā罚ㄈ肆ψ试春蜕缁岜U喜苛畹?5号)等规定执行。
十、其他
(一)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流程、考试等环节咨询电话:023-41412132。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的通信工具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信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四)本公告由重庆市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
1.重庆市璧山区事业单位2024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重庆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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