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笔试;面试项目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项目详见《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进行,分值100分,考试大纲参照《2021年上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和职员岗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21年3月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内容执行。
考试时间初定于2021年5月30日,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根据本简章附件1中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不同,分别执行以下规则:
区融媒体中心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选,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后续环节竞争比例达不到3:1的,最低降为2:1继续执行后续环节,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2: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比例若达不到2:1的,除卫生事业单位紧缺岗位(且该考生各科成绩应“达到60分”或“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不低于同一主管部门其他招聘岗位(其面试比例须不低于2:1)首轮应进入后续环节人选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最低分”)外,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3)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4)采取实际操作+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的岗位:
笔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20%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的岗位:
笔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
(5)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系统查询。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具体人员、时间、地点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涪陵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l.gov.cn/)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进入面试的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由招聘方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具体应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附件3)。
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可递补的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研究确定。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应聘人员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附件6);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的方式或综合面试方式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方式为实际操作,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技能和实际工作能力;综合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岗能力、职业素养、团队意识、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仪表礼仪方面。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初定于2021年6月5日,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综合面试时间初定于2021年6月6日,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分值均为100分,面试时间均不少于10分钟。各岗位开展面试项目内容详见《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成绩任何一项分值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成绩任何一项分值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1.采取实际操作+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的岗位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2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20%
2.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的岗位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40%
考试各项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包括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疾烊嗽泵ト范ê?,应当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确认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有关报考资格的各类信息材料是否属实。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查询学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疾旖崧畚缓细竦?,招聘方在通知结论的同时向拟聘人员说明原因。
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一律不予聘用,人员信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其缺额按面试人选递补规则进行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傻莶沟娜倍钍欠裰葱械莶辜暗莶勾问?,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依据考生总成绩及其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及人岗相适度研究后确定。需递补的,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结构化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或不低于同一面试小组中结构化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体检环节以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疾旌细窈?,放弃进入后续环节资格的人员信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涪陵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fl.gov.cn/)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涪陵区人民政府网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本区最低服务满5年(其中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方能交流、调动;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本简章由涪陵区委组织部、涪陵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2.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进入报名场所及考点之前均需出示健康证明或健康码同时佩戴好口罩并接受体温检测,若因健康风险和防疫要求等情况导致未能参加报名及考试考核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3. 考试政策咨询电话:023-72372513(区卫生健康委)、023-72232700(区人力社保局)、023-72813165(区委组织部),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72220126(区人力社保局)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 涪陵区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2. 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3.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4. 资格复审表
5. 工作经历证明
6.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
7.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附件下载:
1.附件1:涪陵区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xls
2.附件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3.附件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doc
4.附件4:资格复审表.doc
5.附件5:工作经历证明.doc
6.附件6: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doc
7.附件7: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及考生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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